发布时间:2026-10-23 查看次数:5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需要,现将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设置招聘岗位3个,拟公开招聘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不含委培和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高校毕业生。非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
(二)社会人员仅限2026年出站博士后报考。拟聘前须为全职脱产在站博士后,同时要求本公告发布日前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人事档案、社保关系已转入设站单位满6个月以上;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出站审批,取得博士后证书及《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核表》。其中非京籍博士后人员须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
三、招聘条件
需同时满足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条件,岗位条件详见《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资格条件表》),基本条件如下所述: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科背景、专业技能条件,有胜任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学术水平高,在科研方面成绩突出;
(四)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参加应聘;
(五)年龄要求
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主要步骤包括:报名、资格审核、实践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至2026年11月3日(星期二),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考者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见《职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
1.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北京市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在报名表诚信声明处本人手写签字。
2.个人简历1份。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首页以及本人户口页。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执业医师资格证。招聘资格条件中明确要求具体研究方向的岗位需学校或规培单位出具专业方向证明。
6.报考公共卫生岗位03的,应届毕业生需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仅限2026年出站博士后,需提供进站备案表、博士后站工作协议、科研成果业绩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学术论文、专著教材、发明专利、课题报告、科技奖励等)等认证材料。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人员进入实践考核环节。
实践考核通过后,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拟面试人选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正式进入面试环节,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遇有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在同岗位的实践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实践考核
实践考核采用现场答题、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医患问题的能力及常用基本医学技术的实际操作能力。实践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招聘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在实践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实践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1:5的岗位,按实践考核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实践考核公告及面试相关事宜将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shy.gov.cn)发布。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由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开展面试工作。
实践考核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jshy.gov.cn)公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拟聘用人选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如实践考核、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参考面试主考官评分,评分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招聘单位负责拟聘用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项,考生可申请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2.考察:用人单位采取查阅本人档案、约见本人谈话或到其所在单位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被考察人员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情况,根据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公示后,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sh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反映出问题且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递补。
五、其他说明
(一)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请报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考试事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报名表所填写内容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承诺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义务。
附件:
1.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
文章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610/t20261023_4915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