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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边镇卫生院公开招聘“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

     发布时间:2026-07-08 查看次数:7

    2026重庆璧山河边镇卫生院招聘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重庆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推进河边镇卫生院工作,充实卫生人才队伍,经卫生院支委会研究、区卫生健康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 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以德才兼备为标准,采用考试 + 面试相结合方式招录。

    二、招聘岗位与人数

    非编公共卫生医师,1 名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恪守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身体条件适配岗位工作;

    完全符合岗位招聘资格;

    具备岗位法定从业必备条件;

    服从医院岗位调配与安排。

    (二)岗位资格条件

    45 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公共卫生相关专业;持有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三)不得报考人员

    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案件未办结、刑罚未执行完毕;党纪 / 政纪处分未解除、正在纪律审查;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 5 年;招录违纪处于禁考期;失信被执行人、多部门联合惩戒失信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高校学生;法律法规禁止聘用至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

    (四)年龄计算规则

    年龄截止 2026 年 7 月 31 日;45 周岁以下指 1981 年 8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简章中 “以上、以下、以前、以后” 均包含本数。

    (五)证书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交完整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以证书原件或发证佐证材料为准。

    (六)时间节点说明

    除单独标注外,所有时间均以本公告发布当日起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仅接受现场报名,无线上报名渠道;报名初审后,面试前统一资格复审,材料不合格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2026 年 7 月 6 日 —2026 年 7 月 10 日

    报名地点:璧山区河边镇卫生院五楼办公室(河边镇河铜路 9 号)

    报名材料:本人到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 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笔试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招聘名额≥6:1 才组织笔试;不足 6:1 则全部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五、考试考核(笔试 + 结构化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公共卫生专业理论知识,闭卷作答,满分 100 分,时长 60 分钟;

    考试时间、地点由医院办公室单独通知;

    笔试成绩在卫生院公开栏公示,考生可现场或电话查询。

    (二)结构化面试(满分 100 分,单人答题 10 分钟内)

    进面规则:笔试人员按招聘名额 3:1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并列进面;不足 3:1 则全部笔试人员进入面试;

    考核内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

    未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岗位参考人数不足招聘 2 倍的,面试成绩低于 65 分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三)总成绩核算

    组织笔试岗位:总成绩 = 笔试成绩 ×40% + 面试成绩 ×60%,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未达开考比例、无笔试岗位:总成绩 = 面试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总成绩 1:1 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依次对比学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全部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择优。

    体检安排:医院统一组织至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按时参检自动淘汰;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 号文件执行。

    考察要求:凡进必查,核查人事档案、犯罪记录、失信记录,通过学信网、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核验学历与信用;材料造假、隐瞒实情一律不予聘用,核查存疑暂停聘用流程。

    递补规则: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可按总成绩高低递补 1 人,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 70 分。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全部合格人员经院委会审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卫生院公开栏公示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上报区卫健委审批,审批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按照院内非在编人员统一管理,待遇执行医院非在编薪酬标准;

    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入职核查发现隐瞒条件、证件造假,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全程执行人事回避制度,接受主管部门与群众监督;报考者伪造证件、虚报信息、隐瞒实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 年内不得报考本院所有岗位。

    十、其他事项

    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卫生院;

    咨询电话:18523024929;

    情况反映邮箱:3472580957@qq.com(仅受理投诉反馈,不接收简历)。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nITFE-qicuJFZt0mLTa5w

    • 发布时间:2026-07-08
    • 信息地区:重庆  
    • 职位:公共卫生 | 助理医师 | 
    • 信息ip:1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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