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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塘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非在编”公共卫生医师1名

     发布时间:2026-07-08 查看次数:7

    2026重庆璧山八塘镇中心卫生院招聘非在编公共卫生医师1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重庆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推进医院发展、充实卫生人才队伍,经院党支部研究并报区卫生健康委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 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以德才兼备为标准,采取考试 + 考核相结合方式招录。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非在编公共卫生医师,1 名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与法律法规;

    恪守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身体条件可胜任岗位;

    完全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具备岗位法定从业必备条件;

    服从医院岗位调配。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学历:大专及以上;持有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年龄基础上限 40 周岁以下;取得公共卫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 45 周岁;退役军人报考年龄整体放宽 3 周岁。

    (三)禁止报考人员

    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案件未办结、刑罚未执行完毕;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正在纪律审查;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 5 年;招录违纪处于禁考期;失信被执行人、多部门联合惩戒失信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高校学生;法律法规禁止聘用至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年龄计算规则

    年龄截止 2026 年 7 月 30 日;40 周岁以下指 1986 年 8 月 1 日后出生,45 周岁以下指 1981 年 8 月 1 日后出生;简章内 “以上、以下、以前、以后” 均包含本数。

    (五)证书材料要求

    面试前资格复审必须提交完整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提交取消应聘资格;执业资格以原件或发证佐证材料为准。

    (六)时间节点说明

    除单独标注外,所有时间节点均以公告发布当日起算。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仅接受现场报名,无线上渠道;初审后面试前统一复审,材料不合格直接淘汰。

    报名时间:2026 年 7 月 1 日 8:00—7 月 10 日 17:00(节假日不受理)

    报名地点:璧山区八塘镇璧八路 68 号,八塘镇中心卫生院党建办

    报名材料:本人到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 寸证件照 1 张,现场填写报名表

    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招聘岗位≥3:1 组织笔试;不足 3:1 全部人员直接进入技能操作环节。

    五、考试考核(笔试 + 技能操作 + 结构化面试)

    (一)笔试

    内容:公共卫生专业理论知识,闭卷,满分 100 分,时长 60 分钟;

    暂定考试时间:2026 年 7 月 30 日,时间地点由办公室单独通知;

    进技能操作规则:按招聘名额 3:1,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筛选,末位同分并列进入;

    笔试成绩、入围名单张贴院内公开栏,考生可现场或电话查询。

    (二)技能操作

    专业实操考核,满分 100 分;计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三)结构化面试(满分 100 分,单人次答题不少于 10 分钟)

    进面比例 2:1,笔试 + 技能操作总成绩从高到低筛选,同分并列进面;参考人数不足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

    考核维度: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情绪控制;

    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面试;岗位参考人数不足招聘 2 倍的,面试成绩低于 70 分不得进入体检。

    (四)总成绩核算

    组织笔试:总成绩 = 笔试 ×30%+ 技能操作 ×30%+ 面试 ×40%,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未达开考比例无笔试:总成绩 = 技能操作 ×50%+ 面试 ×50%。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总成绩 1:1 等额确定;总分并列依次对比学历、笔试、技能操作、职称、执业资格;全部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择优。

    体检安排:医院统一安排至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按时参检自动淘汰;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6〕140 号文件执行。

    考察要求:凡进必查,核查人事档案、犯罪记录、失信记录,通过学信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核验材料;材料造假、隐瞒实情一律不予聘用,存疑则暂停聘用流程核查。

    递补规则: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可递补 1 人,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 65 分。

    七、公示

    笔试、技能操作、面试、体检全部合格人员经院支委会审定为拟聘用人员,院内公开栏公示 3 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上报区卫健委审批,审批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按院内非在编人员统一管理,待遇执行医院非在编薪酬标准;

    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合同;

    入职核查发现隐瞒条件、证件造假,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全程执行人事回避制度,接受主管部门与群众监督;报考者伪造证件、虚报信息、隐瞒实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 年内不得报考本院所有岗位。

    十、其他事项

    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中心卫生院;

    咨询电话:17830091013;

    投诉反映邮箱:314379937@qq.com(仅受理反馈,不接收简历)。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OrsTs2MFI-VLusf57LoUg

    • 发布时间:2026-07-08
    • 信息地区:重庆  
    • 职位:公共卫生 | 预防医学 | 助理医师 | 
    • 信息ip:12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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