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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胜县顺州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3 查看次数:8

    2026云南丽江市永胜县顺州镇中心卫生院招聘编外人员2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云南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为进一步充实永胜县顺州镇中心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自身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

    1.招聘岗位:药学人员1名;医学检验人员1名;

    2.专业要求:药学相关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

    3.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其他要求:

    (1)具有相应岗位专业资格证(药士、医学检验技士及以上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

    (2)年龄在18至38周岁。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要求;

    5.年龄:岗位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现役军人;

    4.2020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均不得参加应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01日-2026年11月05日。

    2.报名地点:永胜县顺州镇中心卫生院办公综合楼四楼综合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接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报名。因特殊情况无法前来报名者,可由他人进行代报,但必须携带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不接收代报。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

    4.报名需提交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资格初审

    由院办、医务科对报名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进入专业测试和考察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条件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六、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二)考试方式

    1.笔试以岗位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

    2.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3.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

    4.面试/专业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现场招聘人员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

    (三)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四)递补

    若药学、医学检验岗位,无本专业人员报考,允许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参与该岗位递补,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如发现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向永胜县顺州镇中心卫生院反映,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拟录用人员管理

    (一)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领取试用期工资,使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永胜县顺州镇中心卫生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内,由医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1.录用人员的管理和工作待遇按照《永胜县顺州镇中心卫生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通过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后,医院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其缴纳保险。

    2.与编内人员同等享受外出进修、学习等人才培养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因联系不上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录用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职责。

    (三)本次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具体招聘工作由永胜县顺州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88-6837033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kwNzcwMjIzOA==&mid=2247484783&idx=1&sn=7c91fbe8dd6bd637590740f8d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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