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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招聘口腔科医生1名

     发布时间:2026-11-04 查看次数:6

    2026云南昆明市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招聘口腔科医生1人公告已发布,医药人才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事业单位卫生系统招聘信息,提供相关备考电子版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云南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昆明市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口腔科医生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二)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

    (三)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没有违纪违规及其他犯罪行为,热爱本职工作,医德高尚,服从工作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取得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0周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信息

    招聘岗位:口腔科医生。

    招聘人数:1名。

    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医生资格,报考口腔科医生的需注册范围为外科或者全科,有综合医疗机构1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岗位职责:从事临床相关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6年11月02日—11月08日(每天8:00—17:00),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三楼党政办公室,咨询电话:尹老师13577117692;0871-67813083。

    (三)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报名,不得代报。

    (四)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附照片、联系方式)。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招聘领导小组对参加报考者的身份、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方法、范围、时间、地点

    采取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昆明市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11月09日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三楼大会议室。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90分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考试内容:临床医学相关知识。

    5.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成绩在昆明市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院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1.以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

    2.面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知识运用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各占50%,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在昆明市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院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考察、体检、聘用

    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昆明市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按规定程序组织体检,体检由昆明市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组织完成。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昆明市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昆明市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院务公开栏及昆明市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给予录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联系不上本人的。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考察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核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晋宁区新街中心卫生院。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招聘单位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yNzgyMTM1Mg==&mid=2247512759&idx=2&sn=608410d567b103a3d22c5cebe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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